2011年10月22日 星期六

曾xx暗殺香港市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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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X政府暗殺市民,打壓言論自由,掩飾香X政府暗殺市民真相,寄立法會議員,行政長官,警務處長的信,請到台灣BLOG瀏覽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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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部份:警X處使用腦部聲音收發機暗殺香港市民
這是法庭證供,傳播開去是市民的知情權,傳播者是受到法律保障的.

行政長官曾先生

警務處長曾先生



以下圖片內容全屬事實:恐怖分子曾經將腦部聲音收發機音量控制開大,聲音較到失真,聽不到內容說什麼,後來將音量收細,問我聽唔聽到,我說聽到,證明是科學及機器.



現在被警務處使用腦部聲音收發機不停虐殺的市民 twaaaaa 201249
  
阻止警X處暗殺香港市民,人人有責,請傳送全港市民,多謝網友幫忙. 

2008年10月15日早上10時30分在立法會請願區,向行政長官曾先生遞信(共20頁),請行政長官曾先生徹查警X處使用腦部聲音收發機暗殺香港市民血案.
   
我說:曾生,曾生,警X處暗殺市民個單野跟跟佢.
 
曾生冇回應.
 
下面是skydrive公開檔案,進入後可在左上角選WORD下載全文

下載2008年10月15日早上10時30分在立法會請願區,交行政長官曾先生的信請行政長官曾先生徹查警X處使用腦部聲音收發機暗殺香港市民血案 :https://skydrive.live.com/#cid=66C11CCE3E1B8C01&id=66C11CCE3E1B8C01%21120

下載2001~2004年寄立法會議員,行政長官,警務處長信件/電郵摘要:
https://skydrive.live.com/#cid=66C11CCE3E1B8C01&id=66C11CCE3E1B8C01%2111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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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部份:被香X政府非法禁錮精神病院

7月11日在九龍尖X咀警署外被捕.  
 
7月12日於九X城法院被控於2006年7月11日在九龍尖X咀警署外乞取施捨,我不認罪,被還押荔X角羈留所,其間被問及有否投訴被警方打,我說被警X處使用腦部聲音收發機虐打,懲教員再問多幾次有冇打,我說不止打,是謀殺,後來我被帶到診症室寫送交警察投訴課的投訴書,內容(大意)是:我於2001年1月1日被警X處開機謀殺直至目前,初期謀殺我的是督X級及以上的警X人員,現在的可能職位較低,我簽名同意送交警X處及負責內容真實,稍後便被送到監獄醫院單獨囚禁. 
 
7月13日中午有一位年青醫生(男)到囚室外問我的健康情況,我說有血壓高,糖尿病,心臟病,是以前在醫院診斷出來的,已經5年多沒有看醫生,現在是自己買降血壓藥,是以前的醫生開的,有懲教員幫我量了血壓,
醫生便問起腦部聲音收發機的事情,
我說:恐怖分子曾經將音量控制開大,只聽到聲音,聽不到內容說什麼,後來將音量收細,問我聽唔聽到,我說聽到,證明是科學及機器,
後來醫生問我說話內容,
我說:恐怖分子說,曾XX暗殺市民,
醫生問:是現在聽到的嗎,
我話係,他們更說:我地要整死你,
醫生問我:你有冇想過死,
我話:我從未想過死,佢地殺我,我一定死撐到底.
醫生走了後,我便從荔X角監獄被押送到小欖精神病醫院.
 
在小欖精神病醫院,我被關在一間80呎不見天日的密閉房間,裝了一部冷氣機,日間開冷氣,晚上關掉,與房外通話是透過對講機,天花版裝了一個攝影鏡頭,大小便也被鏡頭監視,24小時禁閉,只有每天早上約7時30分洗面沖涼15分鐘便返回房間,在房內看不見任何時鐘,感覺時間過得很慢,每日間中有1~2次有人問你因何事關到這裡,
我說:我都唔知,
又問我以前有冇睇精神科醫生,
我說:冇,
又問我有冇想死,
我說:我意志好堅強,冇想過死,除左畀X府謀殺之外.
 
7月14日不知是早上或中午他們帶我見一位年青醫生(男),我被安排距離4~5呎外,不知姓名,可能冇講過說話,醫生右側站了2個懲教員,
其中一個指了指檔案說:哩度,
醫生說:有少少高.(可能是說血壓或血糖)
 
不知是中午或下午他們帶我到辦公室見一位年青醫生(女),她說姓廖.
廖醫生說:你已經入左黎成年.
我很奇怪:我入左黎成年?今日幾多號?(我看見檔案寫了14-7,)今日14號,(我回憶很慢及困難,相信與不見天日囚禁有關)昨晚住了1晚,即係13號,前晚在荔枝角住了1晚,最多1~2日.廖醫生說:你好記性喎.
跟著可能說起腦部聲音收發機,我看見廖醫生在檔案寫到謀殺兩個字,(醫生的衣服及枱上看不見可以識別身份及姓名的名牌)
我說:你是什麼醫生呢!
廖醫生說:精神科醫生.
我說:妳叫什麼名字.
廖醫生說了
我說:點樣寫呢.
廖醫生說:出去寫畀你.
我說:我只是還押,點解要睇精神科醫生,唔睇得唔得呢!
廖醫生說:你可以緘默
我說:我唔睇羅,除非有法官手令.
廖醫生說:有法官手令先喇.
我便走出辦公室,被送回密閉房間.
 
大約過了10分鐘,一位肩膊有2粒花的監督到了我的房間,開了門站在房門口.
問我:你點解入黎.
我說:我都唔知.
說話間我看過他的名牌,後來還是記不起他的姓名,後來可能說到腦部聲音收發機,
我說:那是刑事案.
他便走了.
 
我便單獨囚禁在這個不見天日的精神病房由7月13日至7月17日下午2時有人按對講機叫我出去,及帶我到飯堂,飯堂約有20餘人(吃完晚飯後,逐個叫服藥,我看到幾乎全部要服藥),飯堂有一部電視及一份X報供我們閱讀,晚上我編了26號房和另一名於7月18日到九龍城法院上庭的人同房(這位也是要服藥的).
 
7月18日早上,我換回自己的衣服預備被押上法庭,一位不是穿懲教員制服,只穿著普通裇衫及西褲的中年男性,話同我抽血驗糖尿,我說:唔驗得唔得呢.
他說:醫生叫驗.
我說:我都上庭咯,驗完你去邊搵我呢,想困多我3幾個月.
他說:你講架咋.
沒有在左臂彎消毒就抽了一針筒血.
 
到了九龍城法庭由一位外籍高齡女法官審案(用英語相信是白種人),我口述補充當時掛在身後的兩張標語.  
 
一張是:
投訴無門曾X
X使用腦部聲
音收發機暗殺
香港市民已經
殺人殺到發了
請施以援手
多謝幫忙請到
網站
1984.3cc.cc   
一張是:
XX政府
暗殺市民
拒絕回應
就是認罪  
 
法官判我乞取施捨罪名成立,判了7天監禁,被送到荔X角監獄映了相,大約下午5時便刑滿出獄. 
 
我隨時會再被政府非法拘禁,涉及重大公眾利益,請網友用電郵轉寄全港市民,多謝網友幫忙.  
 
現在被警務處使用腦部聲音收發機不停虐殺的市民 twaaaaa 2006724日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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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部份:行政長官辦公室的回信.
Re: 香X政府及警X處高層合謀繼續暗殺市民,請交行政長官曾蔭權先生處理為要.
2011年6月24日 星期五 下午3:48
寄件人: "CEO" <ceo@ceo.gov.hk>
收件人: "      " <    @    >
twaaaaa先生:
6月15日致行政長官的電郵,我獲授權認收,內容備悉。
行政長官私人秘書
(姚X風 代行)
2011年6月15日致行政長官的電郵摘錄:
香X政府指使警X處高層使用腦部聲音收發機暗殺香港市民,持續暗殺市民超過10年,已經超越行政長官私人秘書的權限,可能已經越權,事情嚴重,這是行政長官曾蔭權先生的權力範圍,請交行政長官曾蔭權先生儘快處理為要.
主題:香X政府及警X處高層合謀繼續暗殺市民,請交行政長官曾蔭權先生處理為要.
香X政府及警X處高層合謀暗殺市民,X府蓄意包庇拖延交出腦部聲音收發機及繼續暗殺市民,請交行政長官曾蔭權先生儘快處理為要.
致行政長官曾蔭權先生:......全文請到台灣BLOG瀏覽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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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: 警務處高層指揮警隊恐怖織暗殺市民,請行政長官督促政府徹查警務處暗殺市民.
2010年8月19日 星期四 下午8:13
寄件人:"CEO" <ceo@ceo.gov.hk>
收件人: "     " <     @     >
twaaaaa先生:
8月16日致行政長官的電郵,我獲授權認收。
行政長官私人秘書
(姚X風 代行)